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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主题: 关于斑竹申请的相关规定4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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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7-4-18 8:44:12
特别提示:本帖子在 2008-12-24 11:46:58 由用户
白瑞德
编辑过
论坛新开张,大家多捧场。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现在鼓励大家发帖,在某板块发送20个以上主题的,可通过首页的“斑竹申请”链接,将个人的真实信息填写完毕后提交,申请成为此板块的斑竹。站长将根据具体情况核准申请是否得到通过。具体与MSN:sspanzervor@hotmail.com 或者QQ:97677322联系,或者直接在本帖回复一下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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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悲叹哀怨,切莫再有泪空弹。
用鲜花洗涤旧世,剑之锋血光闪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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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 主题: 关于斑竹申请的相关规定535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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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08-12-24 11:49:12
重申一下板块斑竹的权限: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1,修改和删除论坛中除本板块斑竹发表的帖子之外的所有主贴和回复帖;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2,设置板块内的精华帖(网站首页显示);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3,设置板块内的置顶帖(板块首页显示);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浪漫烛光 www.langmanzg.com
至于上传图片的管理权限具体设置站长正在和各位斑竹讨论当中,大家有什么意见也和在本回帖中提出,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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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当你几乎快被困难击倒,丧失斗志的时候,你就想想背后还有无数等你倒下捅刀子的SB,就充满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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